杜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能力,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6月19日下午,检察院副院长、鹤城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肖园泉同志走进资溪县鹤城镇中心小学,开展以“杜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课堂。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首先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形成诱因、现实危害以及如何防止校园欺凌等,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可能造成的伤害,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时刻规范自身言行,远离违法犯罪,坚决对校园霸凌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此次法治讲座活动,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的心灵深处播种、成长,更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资溪县鹤城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