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二高级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

发布时间:2025-02-27 09:19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编辑: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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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顿广会 通讯员 魏妥 周伟华)为了加强法治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弘扬“依法治教,共建和谐校园”主旋律,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结合学校教育实际,漯河市第二高级中学于2月26日下午在学校明德厅举办了以“树立法治精神,书写精彩人生”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漯河二高法治副校长团队成员,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吕珂瑶检察官进行了此次宣讲。高一年级部分师生及政教处干事参加本次法治宣讲活动,讲座由政教处主任李智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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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吕珂瑶检察官简单介绍了检查院的构成以及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就像人生的红绿灯,时刻警醒着我们的行与止、边与界,确保我们走在安全的轨道上,懂法、知法、守法尤为重要,要让法律成为我们一生的护身符。

吕珂瑶检察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一、校园美好,珍惜情谊。吕珂瑶检察官概述了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并以真实的案例对校园欺凌进行了讲解,提醒同学们在受到校园欺凌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寻求帮助。作为欺凌者也要学会尊重和善待他人,每个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权利,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二、毒品陷阱,明辨严拒。当今社会中毒品的伪装层出不穷,毒品可以伪装成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如奶茶、干花、止咳水、跳跳糖、邮票等。防范毒品要做到以下几点:远离高危场所,拒绝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不沾染不良社会关系,不尝试来路不明的药物食品,主动学习防范毒品的知识。

三、网络虚拟,循规蹈矩。吕珂瑶检察官用真实的案例分析了网络犯罪的严重性,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学生要做到健康上网,规范网络行为,一旦有越线行为,就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四、自护有方,临危不惧。面对危险,要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做到舍财保命,趁机逃跑,不要逞强,耐心周旋,保守秘密,及时报案,巧妙求救。

五、父母不易,懂得担责。“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种爱是全方位的,不仅仅局限于物质层面。吕检察官强调学生要做到爱父母之心,解父母之意,担家庭之责,担社会之责。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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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治讲座活动,有助于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未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此类活动的开展,以法为盾,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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