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3 17:18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编辑: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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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中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任重道远,毋忘奋斗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培养拔尖创新特色人才,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动卓越高中创建学校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山教招〔2021〕1号)精神,特制定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以下简称“石门中学”)2021 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始建于1932年,取旧羊城八景之一“石门返照”之意,命名为石门中学。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岁月洗礼,石门中学幸运地成为了现在佛山地区唯一校址、名字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变更的历史名校,是佛山地区一所具有连贯的校史传承的著名中学。是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一所广东省一级学校、首批佛山市卓越高中创建学校、清华大学生源中学、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育基地”。

近百年来,石门中学坚持朴素教育办学理念,发扬“科学、协作、拼搏”的石中人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办出了特色,形成了品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长盛不衰,高考成绩辉煌,素质教育成果迭出,百年名校散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权威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权威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权威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权威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成立三个自主招生小组。

1.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等。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各级行政、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教务处工作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

3.自主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委负责人,纪委委员,工会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由佛山市教育局和南海区教育局全程指导,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2021 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其中招收信息学特长生6名)。

四、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人格健全、诚实守信,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信息学特长生综合评价的学生还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全国信息学分区联赛获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初二或初三阶段参加市、区组织的信息学竞赛获市、区一等奖;

(3)初中阶段参加过石门中学信息学创新班或南海区信息学冬令营(或夏令营)的学生。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5月10日至25日,资格审核时间是5月10日至30日。有报名意向的学生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选择“石门中学”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相关要求上传资料。

2.报名需填写的信息

 (1)进入系统,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必须填写学生本人的全国学籍号和中考准考证号,初中学校名称必须准确填写官方全称(即学校公章的全称)。

温馨提醒:社会青年或其他无法报名的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也可以拨打电话0757-85935202,由老师指导并协助完成报名工作。

六、选拔程序

1.初审

准入证

2.综合评价

 (1)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3)综合评价着重评价初中阶段学科素养,包括语文和英语语言能力,数学思维,物理化学科学素养。

综合评价安排:

 (4)综合评价时间:中考结束后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环路18号

(5)信息学综合评价

信息学特长生需另行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3.志愿填报和录取

(1)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学校(即只能选报“石门中学”),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之前,被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录取;未被试点学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提前批等批次录取。

(2)综合评价结果查询

 学生在综合评价结束2-3天后可进入石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报市招生办。

 (3)确认录取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①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②根据有效填报石门中学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划定石门中学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提前批等批次录取。

③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发回石门中学予以公布,考生请查看石门中学公众号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公告。

若获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七、收费标准

石门中学为公办学校,获石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学费,普通生学费989元/生/学期,课本费230元/生/学期。

此次自主招生报名及参加综合评价不收费。

八、咨询及申诉电话

1.咨询电话:0757-85935202;传真:0757-85910561

2.申诉电话:0757-85930324  

接受咨询或申诉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00

附:石门中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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